八大利好鼓励百姓买车

发布时间:2014-11-05  |  点击率:

  据《文汇报》报道,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专家认为,新政策对百姓买车至少有八大利好。

  一是汽车消费私人可望唱“主角”。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

  二是“小”的不再被轻视。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加强环境保护。

  三是地方保护的“围墙”将被拆除。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汽车市场和管理制度。今后,老百姓和汽车经销商不用再看“地方长官”的脸色买车了。

  四是规范了汽车消费环境。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

  五是停车收费不得“离谱”。机动车停放等使用垄断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授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实施,接受公众监督。

  六是汽车信贷将“放闸”。国家支持发展汽车信用消费,完善汽车信贷抵押办法。

  七是老百姓有了更多“发言权”。各地政府“制定并临时性限制行驶区域交通管制方案要实行听证制度”。

  八是苛捐杂税不得“搭车”。实行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检验管理制度,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专家普遍认为新政策,使汽车消费门槛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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